
公告日期:2025-04-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明阳电气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7,80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604.65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20,928.3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676.28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计划投入资金 118,750.00万元、超募资金 157,926.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00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此前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扩建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暨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等相关公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已使用募集 备
号 资总额 资金金额 注
子项目 1:大容量变压
明阳电气股份智能化 器及箱式变电站生产 39,990.00 13,048.23
1 输配电设备研发和制 线建设项目
造中心项目 子项目 2:智能化输配
电系统研发中心建设 15,000.00 2,778.65
项目
2 明阳现代能源高端装备科技园项目(一期) 100,000.00 1,493.21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3,750.00 53,887.94
合计 208,740.00 71,208.03
注: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 137.94 万元,主要是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2、本文及上表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71,208.03 万
元(包括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 137.94 万元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 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 7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 89,654.74 万元(已计入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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