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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0 17:06:58 股吧网页版
联特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可能较长,短期内可能无法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退出等风险。此外,基金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运作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根据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战略规划和投资规划,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近日,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武汉光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湖北科投光互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湖北科投光互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投基金”,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科投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科投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50%。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

1、名称:武汉光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TPKQ9Q

3、法定代表人:林枫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经营场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生物创新园 C5 栋
6、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27 日

7、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控股。

10、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4746。

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武汉光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12、经查询,武汉光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名称:武汉光创新兴技术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CQ8WYL1H

3、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光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九峰创新基
地孵化区 C5 栋 3 楼 303 室

6、成立日期:2023-07-13

7、注册资本:301,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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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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