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联特科技
(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苗 联系电话:021-23187052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天行 联系电话:021-2318704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武苗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4 月 14 日至 1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取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取得上市公司关联方清单,查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变更决策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 √
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 √
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 √
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查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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