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体制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由2名具备岗位能力的审计人员组成。内部审计部中的审计负责人,由董事会选聘,专职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
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和董事会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所属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抽调。
第六条 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牵涉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条 公司为内部审计机构的正常运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1、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进入公司经费预算,以保证审计工作能独立、公正地进行。
2、公司的经营规划、计划,财务计划、会计报表等资料应无条件提供给审计人员,保证其及时掌握信息。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公司资金和财产管理情况;专项资金提取、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3、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4、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系统以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
5、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工程项目预、决算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6、合同审计: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承包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7、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公司经理层以上人员离任、调职,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活动及个人收入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8、责任审计:对公司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审计,以促进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9、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10、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及收益分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11、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12、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年度终了时对部门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①年度审计任务完成情况;②审计采取的主要方法、措施及效果;③审计工作经验与体会;④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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