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全通特种焊材有限公司、哈尔滨威尔焊接有限责任公司、海盐中达金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资金活动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投资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成本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筹融资管理、担保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成本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机构,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经营进行决策管理;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经营进行执行管理;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对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运营进行监督;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设置相应部门和子公司。
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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