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毅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毅雄,195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5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焊接工程研究所所长,2013年5月退休;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任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2024年8月,任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 托 出 席 董 缺席董事 出 席 股 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吴毅雄 1 0 1 0 0 1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任期内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吴毅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1次会议,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召开的工作会议,对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认真 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利用自身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 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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