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金桂)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金桂,男,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原工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9年7月至2016年4月,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项目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任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高级经理;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上海杰和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质控经理;2023年8月至2024年11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高级经理;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高级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苏州常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授薪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 托 出 席 董 缺席董事 出 席 股 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李金桂 4 2 2 0 0 1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任期内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李金桂 审计委员会 4 4 0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6项议案,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认真 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拟并购事项,利用自身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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