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
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民币 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亿元。2023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顾兆翔先生,于 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7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潇女士,于 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制造业、医药和零售批发业等行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张炯先生,于 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8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消费品、零售业、新能源、医药研发、医疗健康、信息技术等。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
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
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于 2025 年 2 月曾受到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
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除上述情形外,该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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