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濠光电”“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
导期已届满。
渤海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 安志勇
保荐代表人 张赟、叶旺
联系电话 021-53825091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封奇先生因个人
其他情况 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
代表人,渤海证券决定委派陆未新先生接替原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封奇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陆未新先生因个
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保
荐代表人,渤海证券决定委派张贇先生接替原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陆未新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董向征先生因个
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保
荐代表人,渤海证券决定委派叶旺先生接替原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董向征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51
注册资本 169,202,88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 号行政大楼
101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 号行政大楼
101
法定代表人 白如敬
实际控制人 无
联系人 周旋
联系方式 0755-3358674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8 月 2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在渤海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保荐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5、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6、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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