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令西普)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令西普,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2月至2009年5月任泰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0年12月至 2015 年 1月任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8月至今任东莞市融易和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1年 9 月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东莞市融易和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瑞枫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对2024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
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以及3次股东会(请假1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
全部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2024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 出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独立董 席 董 会次数(现场/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 会 次
事姓名 事 会 通讯方式)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次数
令西普 8 8 0 0 否 3(请假1
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管理和经营需要,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了解公司对新董事、新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监督公司审核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等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
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战略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经营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并充分发挥本人在行业内长期从业而积累的经验和优势,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公司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也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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