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受让方张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投资”)的通知,获悉其与张宇先生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2024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菱投资与张宇先生签署了《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称“《股份转让协议》”),申菱投资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张宇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40,000股,崔颖琦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张宇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70,000股,合计转让13,31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未发生实质转让。因客观条件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
菱投资与张宇先生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决定终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并就转让款还款事宜达成约定。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因上述股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双方权益未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终止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申菱投资、崔颖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宇)》同时作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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