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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6:16 股吧网页版
申菱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申菱环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广州市申菱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上海申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申菱环境系统有
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注销)、北京申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申
菱环境系统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注销)、西安申菱环境系统科技有
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注销)、济南申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注销)、申菱环境系统(香港)有限公司、广东申菱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申菱热储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申菱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高州申菱特种空调有限公司和申菱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监督、财务报告、预算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研究与开发、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合同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调整后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更加细化明确便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准确识别和定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10%≤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5%≤错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5%≤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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