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等公告。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同时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 22,958,992 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2.45%,最高成交价为 41.21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30.00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 796,560,529.38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完成。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存在监事减持公司股票情形,具体如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股东任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
职情况 (元/股) (股)
的总股本比例
监事会 集中竞价
尹桂珍 2025年7月25日 35.18 2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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