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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1 17:34:48 股吧网页版
中伟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股份”、“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伟股份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保障参股公司 PTCNGR DING XING NEW ENERGY(以下简称“中伟鼎
兴”)、PT Transcoal Minergy(以下简称“跨煤矿井 TCM”)、PT HengSheng New
EnergyMaterial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恒生”)、PTSatyaAmertaHavenport(以下简称“SAH”)的正常生产经营,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股东拟按出资比例向上述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或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拟按 50%的持股比例向中伟鼎兴提供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借款,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按股东借款实际汇出当日
之 CME TERM SOFR(3 个月)加 80BPS 确定;公司拟按 36%的持股比例向跨
煤矿井 TCM 提供不超过 14,000 万美元借款,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按股东
借款实际汇出当日之 CMETERMSOFR(3 个月)加 125BPS 确定;公司拟按 15%
的持股比例向印尼恒生提供不超过 1,800 万美元借款,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
率不低于 10%(不分币种);公司拟按 34%的持股比例向 SAH 提供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6%,上述额度在协议有效期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四家被资助对象未提供担保,各股东对其均为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

(二)审议情况及其他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印尼中伟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印尼中伟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PT CNGR Ding Xing New Energy

注册号 1107220050316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2,272.313 亿印尼卢比

住所 Gedung IMIP, Jalan Batu Mulia 8, Meruya Utara, Kembangan, Jakarta
Barat 11620 - Indonesia

中伟(香港)新材料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0.61%、香港中伟中矿新
股东结构 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49.39%、RIGQUEZAINTERNATIONALPTE.LTD.
持股 50%

说明:香港中伟中矿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中伟(香港)新材料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印尼中伟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7 月 6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07,214.34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63,193.94 万元人民币,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543,239.84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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