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证券代码:300913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下发的《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1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兆龙互连”“发行人”)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调查、核查及讨论,并完成了《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本次问询回复的修订和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 ...... 3
问题 2 ...... 72
其他事项 ...... 131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46494.99 万元、
161122.82 万元、155560.47 万元和 134010.95 万元,其中 2023 年同比下降
3.45%,2024 年 1-9 月同比增加 17.11%;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7639.27 万元、
12695.21 万元、8509.27 万元和 6938.70 万元,其中 2023 年同比下降 32.97%。
各期营业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61.44%、64.31%、63.38%和 65.57%;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 478.25 万元、-2304.59 万元、-1137.30 万元和-518.98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085.59 万元、4214.12 万元、4861.27
万元和 4046.0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1%、2.62%、3.13%和3.02%。根据相关公告,公司存在销售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部分销售资源、违约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等行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退赔款人民币 3820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分别为 29516.07
万元、30746.41 万元、32582.38 万元和 34979.2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8.88%、38.56%、40.65%和 40.00%。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
值分别为 23767.37 万元、21356.31 万元、20132.66 万元和 27696.94 万元,
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1.31%、26.78%、25.12%和 31.67%。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商品房和自建房共 9 处,规划用途分别为商业和工业,投资性房地产余额 115.7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 519.81 万元,主要为押
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等;其他流动资产余额 1517.34 万元,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 3004.07 万元,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请发行人结合最新一期财务数据:(1)结合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动、行业的供需状况、公司竞争优势、期间费用变化等,量化说明公司报告期内业绩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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