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家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谢家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此前,陆续担任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副所长、广东省注协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深圳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和证券内核委员。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2024年,本人任稳健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12日任期届满离任。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8月12日离任,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任期内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董事姓 次未亲自参
参加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名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议
谢家伟 5 1 4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主任委员和委员职责,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及专门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治理。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组织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内控审查计划与执行情况等,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并积极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提供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任职期间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审议通过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事项,本人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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