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鉴证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信息系统等。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状况,公司组织结构逐步向更灵活、高效的形式发展,已建立起了较为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便于由上而下、由下而上或横向的信息传递。
公司内部控制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协助、相辅相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共同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明确划分权责原则及生产经营特点,对公司总体组织机构进行设置。公司内部下设研发部、采购部、生产部、质量部、市场部、行政人力资源部、信息安全部、财务部、审计部、证券部等管理部门。
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如下:
(2)发展战略
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战略规划制定有效,发展战略有效分解和落实,实施得当,适当监控。同时发展战略随着内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
(3)人力资源
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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