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 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5-051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
总股本 236,942,730 股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694,27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比例(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942,73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87 林振宇
2 02*****653 吴舒
3 08*****112 东台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4 02*****659 张帆
5 02*****616 卢华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公司将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2、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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