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5-070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 2025年 11 月 2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须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公司相关工作的整
体安排,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具体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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