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5-031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5
年 5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788,082,442 股(公司总股本 788,082,5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7,616,488.4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1.999999 元 , 即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股 份 )
=157,616,488.40/788,082,500=0.1999999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9999 元/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8 股后的
788,082,4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回购账户共计 58 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0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0*****850 孙陶然
3 02*****040 孙浩然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5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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