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等内容进行审计,包括工作计划沟通、现场核查、关键节点沟通等。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如下监督职责: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立信的专项资质、诚信情况、过往审计情况以及审计质量等内容,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立信项目组、财务部及董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中立信项目组进行了 2024 年度审计计划汇报,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内容、风险评估、审计策略以及审计团队介绍等内容,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立信项目组的汇报,并针对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关注重点和建议。
3、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通过线上方式召开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立信项目组、财务部及董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立信项目组对 2024 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汇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相关内容,并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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