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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8 18:46:51 股吧网页版
迪普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3,829,03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985,477股后的635,843,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8000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50,867,484.96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50,867,484.96元(含税)÷643,829,039股*10股=0.790077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50,867,484.96元(含税)÷643,829,039股=0.0790077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790077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43,829,039股扣除回购专用户持有股份11,151,804股后的股本632,677,2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50,614,178.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管理层负责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66,327股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由11,151,804股减少至7,985,47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985,477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3,829,03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985,477股后的635,843,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8000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50,867,484.96元。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3,829,03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985,477股后的635,843,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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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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