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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6 18:33:09 股吧网页版
隆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2 日以电话和书面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6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建盛路 1 号隆利科技广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 2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 5 人(吴新理先生、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段礼乐先生、钱可元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新理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就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授权事项包括: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

②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并办理授予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③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的全部事宜;

④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处理事宜,终止激励计划;

⑥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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