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16:0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5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决策管理,修订了《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权责事项清单>的议案》。
为规范治理主体权责事项决策依据,提高锐科激光经营决策质量和效率,结合锐科激光经营管理实际,制定了《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权责事项清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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