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3188 债券简称:水羊转债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778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5,555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其中,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高于 90%。
5、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6、回购用途: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相关股东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此次回购股票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上市公司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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