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注释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 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杭州万隆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全 公司由杭州万隆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的
体股东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全体股东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28903763J。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新增条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款,后续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条文序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号顺延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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