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规范,有效的筹集与使用资金,利用及管理各项资产,合理组织公司财务活动和经济核算,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运用会计原则和方法,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公司及 各分子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在本制度框架内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由各单位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审议批准,报总部备案。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审议批准或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财务与会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职业道德,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公司设立财务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聘任;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或子公司总经理提名,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各子公司设置财务部,配备适当的财务人员,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的各项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
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流程,
对各所属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 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公司各类对外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
配合外部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检查工作和外部审计工作;
(三) 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配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完成公司定期报
告的披露工作,回答投资者、监管机构的财务问题,对披露的财务信息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四) 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保证公司财
产的安全、完整;确保资产账实一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减值测算
工作,确保准确反映资产价值;
(五) 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统筹管理各所属公司办
理税务申报、缴纳及汇算清缴工作,对税务合规负责;
(六)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办理资金结算,合理调配资
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公司资金报表编制及现金流量的预测、计
划,合理控制现金流;
(七) 按照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筹集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
成本,维护良好的融资渠道和资源,提高抗风险能力;
(八)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论证、对外投资、融资、对外担保、产权转让、
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经济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 配合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的检查与外部审计工作;
(十)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组织公司财务系统的各类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工作;
(十一) 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合理有效地利用会计
档案;
(十二)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九条 公司总部财务中心及各级子公司财务部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财务会计岗位,并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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