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91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2025
年 11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
审议,选举高利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利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高利先生,1988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江苏璨扬光电有限公司整合部课长,2017 年至今任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
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高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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