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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30 15:41:13 股吧网页版
聚灿光电:市值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之一。

第四条 公司应当坚定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公司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实实在在地、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构建稳定且优质的投资者群体,赢得资本市场的长期信任与支持,最终实现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与

第六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实施。

(二)科学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应当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开展,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可行性;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得违背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
(三)系统性原则

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理须秉持系统思维、拆解因子、循序推进的原则,系统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项关键要素。

(四)持续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成长是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市值管理的工作应是持续的、常态化的行为。

(五)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并针对各种可能影响公司市值的突发事件,及时、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及具体措施,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的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市值管理工作。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八条 董事会对公司市值管理战略规划和市值战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一)制定市值管理总体规划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市值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规划和具体举措。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按照公司舆情管理相关制度及时报告、迅速应对。

第十一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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