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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1:17:22 股吧网页版
朗新集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乐)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乐)

本人担任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林乐,女,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 年获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2014 年至今任教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朗新集团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与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4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2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次未亲自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参加董事

会会议

林乐 15 15 0 0 否 6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4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共参与 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阅了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审工作的执行情况与工作计划、聘任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详细了解、指导及监督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严格审查了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本人与审计机构以及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了建设性意见。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未有缺席会议情况,共参与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收购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探讨并审议了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相应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有关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本人出席了会议并对上述重大事项深入了解、进行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专业意见,对各项议案无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工作衔接状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关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与外部审计师讨论审计策略、计划制定及流程优化等,跟进内部审计进展,听取
内部控制有效性以及潜在风险点的报告,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时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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