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郑新标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在落实董事会决议、业务经营管理、执行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徐长军先生作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中先生、林乐女士、姚立杰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参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毕
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9745 号《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同意将此报告报出。
上述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切实履行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依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 1,080,247,336 股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11,515 股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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