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9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给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经营计划安排,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星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7.48 亿元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复为准),自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含分离式保函)、供应链金融产品、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等。另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开展相关业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金融业务,我司对上述子公司开展的业务承担的责任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开户、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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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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