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73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8,22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76%。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0 人,回购价格为 54.00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合计 2,063,880.00 元。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17,140,672 股变更为 217,102,452股。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由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6 日,公司通过公司 OA 办公系统发
布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0 月9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为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50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29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国科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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