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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年度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现将公司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先后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监事会主席叶婷 2023 年度薪酬以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7.02《监事黄露华 2023 年度薪酬以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8、《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2、《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公司管理制度完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严格
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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