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红渠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何红渠,作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责,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何红渠,男,1964 年 8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
研究生导师。1991 年 9 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战略、公司财务与会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50 余篇,出版教材专著 5 部,主持科研项目 20 余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
励 4 项。现兼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7 次,实际出席 7 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3 次,实际出席 3 次,本人未有缺席董事会的情形,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谨慎地行使表决权。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
事姓名 本年度召开 应参加董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投票 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情况 次数
何红渠 7 7 2 5 0 全部同意 3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在召开上述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前,均按照规定提前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也无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本人作为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履行了如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共主持并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和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召集人,按照《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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