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微”“公司”“发行人”)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号天风证券大厦 20层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保荐代表人 罗妍、胡慧芳
联系电话 027-87618889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72
注册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 9号
主要办公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 9号
法定代表人 向平
董事会秘书 黄然
联系电话 0731-88218880
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12月 19日
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国科微的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1、与发行人签署保荐协议,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及相应工作计划;
2、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3、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核查;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提交的其他文件;
5、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6、持续关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
7、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等承诺事项;
8、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9、结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则等,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在保荐机构履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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