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信电子”)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特制定《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和长远利益,从而为公司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有效调动核心经营管理者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以争先精神引领奋斗,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健康、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 240 人。
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约为 240 人,具体参与人数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对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员工名单和认购比例进行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 39,425.40 万元(含融资资金),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共计不超过 39,425.40 万份,并拟通过融资融券的方式实现融资,参与对象自筹资金与融资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0.8,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缴款金额及融资金额确定,最终筹集资金总额以实际筹资总额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拟认购份额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上限 拟认购份额占本员工
(万份) 持股计划比例(%)
1 李强 董事长、总经理 9,000.00 22.83%
2 陈素真 董事、副总经理 180.00 0.46%
3 刘大升 董事、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