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5-4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作为保证人,与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联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通”)向航天科工开展融资租赁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9,206.73万元。
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甘肃燧弘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人工”)向光大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6,000.00 万元。
燧弘人工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全资持股,公司持有燧弘华创 60%股权,上海沪弘智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持有燧弘华创 40%股权,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人工融资租赁担保事项出具《反担保函》,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航天科工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航天科工;
2、担保金额:19,206.73 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租赁保证金、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逾期利息、留购价款、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租赁物处置等费用);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所有款项;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光大银行;
2、担保金额:6,000.00 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5、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持有燧弘华创 40%股权的少数股东沪弘智创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2,057.3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2.34%,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航天科工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沪弘智创《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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