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王光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股份 5,689,9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6957%)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89,9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6957%)。
2、持有公司股份 4,4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138%)的股东王光
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4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138%)。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长江资本、王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美力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长江资本、王光明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长江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5,689,9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957%。
王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1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事项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长江资本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6 日-2025 年 8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89,9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695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2,110,746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4,221,493 股。
王光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6 日-2025 年 8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4,4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13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2,110,746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4,221,493 股。
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长江资本承诺情况
长江资本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自美力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美力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a、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长江资本合计所持美力科技股份总数的 100%。如根据长江资本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b、减持或增持美力科技股票时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因长江资本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美力科技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长江资本将向美力科技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长江资本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美力科技所有。”
2、股东王光明先生承诺情况
王光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美力科技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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