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加
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梁钰琪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
出席持有人 93 人,实际出席 89 人,代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6,078,640
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96.13%。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不担任管理委员会的任何职务,上述持有人未参与本次会议的表决,参与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为 23,798,640 份。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任期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3,798,64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乐志国、梁卿卿、董圆圆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前述管理委员会成员不为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23,798,64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乐志国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授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23,798,64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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