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1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信审字[2025]第 1-0059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许宗谅、肖祖光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5]第 1-00598 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贵公司主要从事应急交通工程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营业收入是体现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利润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所以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
(2)检查主要销售合同或订单、识别销售合同或订单的关键条款、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不同类别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3)抽取大额收入交易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发票、商品运输单、客户签收单(或验收报告)及银行收款凭证等,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政策;
(4)对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执行函证程序,评价贵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交易样本,检查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发票、商品运输单、客户签收单(或验收报告)及银行收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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