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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9:40:05 股吧网页版
中船应急: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和监管要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宗旨,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因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变化而改变,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
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
我评价。报告期内,按规定纳入评价范围内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现有内控制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的各个组成部分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并有效地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能够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公司将及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的内控机制,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情况

(一)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1.内控工作领导体制建设情况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架构健全。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制衡、运作规范。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政策和方案;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及报告工作。经理层负责对职权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公司设立了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军品部等业务部门及湖北华舟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横向制约,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运作模式。

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领导机制。公司董事会致力于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证券法务部负责日常事务。形成了由领导小组抓总、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抓、各单位配合抓的内控管理格局。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党委工作部(审计部因机构改革于 2024 年 11 月并入党委工作部)。党委工作部牵头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现场检查,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提出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各相关责任单位立即组织整改闭环。

2.内控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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