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氏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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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2
温氏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氏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温氏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指派律师线上方式出席公
司“温氏转债”(债券简称“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2025年第二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依法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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