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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20:01:08 股吧网页版
温氏股份: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对象和审核......- 2 -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 3 -
第四章 担保合同的订立...... - 5 -
第五章 对外担保的管理...... - 6 -
第六章 对外担保信息披露...... - 7 -
第七章 责任人责任......- 7 -
第八章 附则......- 7 -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以协议、条款、承诺函等形式向债权人或第三方提供具有担保意思表
示的增信措施的,适用本制度:

(一)差额补足;

(二)流动性支持;

(三)回购承诺;

(四)以共同债务人的形式承担责任;

(五)以兜底协议的方式承担责任;

(六)其他增信措施。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
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
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应当拒绝。

第九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相关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对象和审核

第十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会表决前,应
当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二)担保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期限、金额,担保的借款用途、预期经济效果等内容;

(三)最近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及还款能力分析;

(四)与担保有关的主合同的复印件;

(五)就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借款人向银行提供的还款能力分析;

(六)不存在潜在的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

(七)董事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担保事项的具体经办人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资信状况资料,并根据
被担保人提供的资料,对被担保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被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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