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7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股东会授权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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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的实际情况制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55,835,938.23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4,024,488,470.3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9,501,161,314.0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6,645,826,579股测算,合计派发现金1,993,747,973.7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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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维护股东长远利益。
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表明董事会对公司前景和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及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分红总额未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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