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5-45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融资渠道顺畅、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形。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概况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偿还公司债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七)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不提供担保。
(八)发行债券的上市
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九)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本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的注册及存续期限内持续有效。
(十一)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林建兴先生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就此次发行公司债券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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