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36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韩永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向关联方海南鹤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可滚动使用),借款期限为1 年,借款年利率为 4%,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借款额度不等同于实际借款金额,具体借款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韩永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及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如下:公司签署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10%以上,或绝对金额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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