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77ST合纵:投资者最关心的核心问题———剩余1.3亿元回购款必须在12月31日前全部归还,才能避免审计被否吗?
ST股往往是问题股,投资ST类股,我们必须毫不含糊地弄清楚其问题所在,否则会影响对一个重大问题的判断和投资决策。
对小纵,首先要知道,为什么公司反复提及“已退出对湖南云松的投资”?这里面的核心逻辑是:从“股权投资”到“应收款项”的资产性质转换。也就是说,1.8亿投资款的资产形式从“长期股权投资”变成了“其他应收款”或“债权资产”。由此带来的是审计的核心关注点出现变化,即 审计师不再关注投资的公允价值和经营风险,而是关注这笔应收款项在12月31日是否真实存在、计提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弄清了审计的关注点之后,我们就不必纠结剩余的1.3亿元回购款(之前已收回5000万)是不是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即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全部收回。
答案是:公司不需要在12月31日前收到全款,但必须在此之前完成以下关键工作,为会计师提供审计判断提供坚实依据:
1. 夯实债权法律基础(不折不扣必须完成):确保这笔款项所有相关协议合法有效,债权金额、支付条件、违约责任清晰无误。最好能获得债务方对债务金额和还款计划的书面确认函。
2. 评估可回收性并计提充足减值,这是关键的会计动作:公司管理层必须在年底对这笔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存在回收风险,ST合纵必须计提充足的坏账准备。比如,如果评估后认为有30%的可能性收不回来,就需要计提3900万元(1.3亿x30%)的坏账准备。足额计提后,即使款项未收回,财务报表也是公允的,不会因此导致否定意见。
也就是说,对于ST合纵剩余的1.3亿元,其实现方式不是“现金收回”,而是“会计处理与证据支撑”。只要公司能证明这笔钱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收回,并据此做出合理的会计处理(无论是否计提坏账),且能得到会计师的认可,那么即使钱没到账,也不会直接导致否定意见。
因此,我们关注的重点是公司关于该笔款项后续进展的公告,特别是是否有担保、还款计划、以及年报中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从公司回复的“持续跟进并积极督促湖南云松尽快支付剩余的回购款”这一表述可知,ST合纵对这笔款项的收回是有计划和进度的。
由于小纵目前只是戴帽未加星,即使公司对这笔款项的后续动作什么也没有做,也只是在年报公布后加颗星,不会退市。但这种情况,从公司的一系列举措观察,应该不存在。更何况,湖南云松持有有棵树4000万股下月21号解禁,它是有充足的还款能力的。
这么说,你们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