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纵科技应收朱某某(天津茂联某前任管理人)关联方的债权账面余额高达6.26亿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应付朱某某关联方债务账面余额为4943.74万元。审计人员对形成上述往来款的合同、验收单、银行回单等资料进行了检查,对往来款进行了函证,并利用专家工作对债务人相关资产进行估值,但仍无法就往来款的真实性、准确性、款项性质、可回收性以及与合纵科技的关联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另一方面,2024年1月,合纵科技与湖南云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签订了增资协议和协议书,合纵科技向湖南云松增资1.8亿元,持股比例达42.8571%。协议约定,若湖南云松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喇嘛苏铜矿的收购,合纵科技有权要求其无条件回购股权。2024年12月,湖南云松同意回购,但截至当年12月31日,仍有1.3亿元及资金成本932.63万元尚未收回。审计人员通过多种审计程序,包括检查合同、调研拟投资项目资料、核查收付款银行回单及付款审批单、函证、访谈、调查交易对手方背景及进行期后检查等,却依旧无法取得足够证据来判断该项股权投资的真实性与关联性。
由于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且审计范围受限,无法确定是否需对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因此中兴财光华依据相关审计准则,对合纵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在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中,审计人员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天津茂联与朱某某控制的北京鑫*诚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委托经营协议》仲裁案,目前正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同时,因朱某某涉嫌侵占天津茂联资产,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已对其职务侵占一案立案侦查,这两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比2023年的非标事项,今年有了一些变化。2023年涉及的预付账款事项,因相关债权债务已划转并进行了相应披露,对2024年财务报表的影响已充分展现,该保留事项得以消除;2023年中国证监会对合纵科技的立案调查,在2024年12月25日随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发有了最终结论,公司也已按要求将处罚金额计入2024年营业外支出,此项保留意见事项也随之消除。(白丽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