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要求,确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和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管担任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针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并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尽快消除公司财务相关的内控缺陷,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及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和监督,经认真检查、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依法运行情况。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调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除担保事项外,2024年度公司没有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积极在内部开展内幕信息管理的培训,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报告意识,适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注意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利用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公司历次监事会的召集、议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2024 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2024/3/15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次会议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